酒泉市全面完成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期试点工作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实践,对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积极稳妥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酒泉市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纵深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工作。
一、坚持高位推动,靠实工作责任。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印发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学习《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和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推动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确定金塔县为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明确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全市2024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和林长制工作范围。市上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酒泉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指导专班,明确工作职责,靠实工作责任,确定金塔县古城乡新丰村为市级指导试点镇村,全程参与并跟踪指导试点工作开展。市林草局工作专班全面掌握前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对本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先学一步,吃透政策,厘清思路,全力指导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金塔县确定古城乡新丰村、鼎新镇夹墩湾村、西坝镇张家墩村为试点镇村,抽调相关人员组建试点工作专班,确定包抓指导单位和乡镇指导专班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推进试点工作。
二、坚持靠前指导,狠抓任务落实。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市、县两级林草部门坚持“周总结、周调度、周通报”的调度督办工作机制,全力推动林改试点工作进程。市林草局工作专班先后两次赴3个试点镇村开展督导调研,实地指导试点工作,并在古城乡新丰村召开座谈会,宣讲政策,听取试点乡镇、村两委班子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建议,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进行分析指导,共同探索问题解决路径。金塔县抢抓冬季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黄金期,积极宣传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开展入户宣讲3轮次、印发政策辅导读本200册、悬挂宣传横幅20条、冬季集中教育3场次,营造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浓厚氛围。金塔县制定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工作方案》,召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会,落实林改工作经费20万元,拨付每个试点村工作经费3万元,专项用于宣传培训、设备采购、外业调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为林改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同时,抽调15名专业术人员通过调阅内业资料、数据库比对、现地外业核实等方式,逐村逐户逐地块核查试点镇村集体林地情况,排查历史遗留问题,分类建立问题台账,切实做到林改情况清、底数明。
三、坚持精准施策,妥善解决问题。全面厘清试点村“三调”新进林地类型、面积、分布、现状和上轮林改林地变化以及清理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过程中发放林权不动产证等相关情况,精准梳理问题5类16种。针对“三调”为林地、现状地类为依法实施的退耕还林,“三调”为林地、现状地类为承包到户的耕地,“三调”为“新进林地”、现状为没有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上一轮林改已确权到户的面积、“三调”地类为“集体或国有权属”的“林地”,上一轮林改已确权到户的面积、“三调”地类为“集体或国有权属”的“非林地”等5类问题,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生态优先、分类施策”的原则,分类研究制定解决办法,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5类16种问题全部得到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100%。依据“三调”成果和摸底调查数据,委托第三方开展林地勘界工作,结合试点镇村实际,研究制定林权确权、承包期满延包、收益权量化到户和林木管护的具体措施,收益权证发放率达到100%,按期高质量全面完成了前期试点工作任务。下一步,金塔县将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为全市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探索成功经验。